2016年2月9日 星期二

給香港人

大年初二的凌晨,香港警察在旺角鬧市連開兩槍。剛看完<<毛記電視分獎典禮>>回到FB的我,看到這樣的訊息,立刻找到蘋果新聞的直播緊貼現場消息。

一點開畫面,就是香港警察與市民在黑暗的旺角街道對峙的狀態。我一邊從直播中關注最新狀況,一邊沿各途徑了解事件起因。大年初一,本應是一個普天同慶的日子,食環署人員竟無情驅趕旺角的流動小販。當然,這些小販是無牌的,所以理應受到法律的規管。可是,政府是應該管理而非驅逐。其次,要執法也不是選農曆新年這種日子來執法、如此掃興吧?這簡直是在跟這些小販說,你們如此目無法紀還是中國人嗎?不用過農曆新年了!正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會因應時間的推移、人們價值觀的不同而變更。時代是進步了,但人心就肯定要跟隨這步伐而變得冷漠嗎?這些小販也只是需要一點時間和空間去適應,港府又何必如此咄咄逼人呢?也無怪其他市民站出來捍衛屬於香港的僅存的這一點本土特色。

這些食環署人員執法不果,便召警察到場協助。顯然地,市民當中已經有反對的聲音出現,食環署人員何不就此作罷?是誓必要將事件鬧大不可?平日不見港府治治貪官污吏,偏要再這種時候壓迫升斗市民,可恥。於是,在本土民主前線的鼓動下,市民以武力作出反抗。大概在經過多日的雨傘革命後,大家都深知與警方無法進行理性的對話,他們在面對手無寸鐵的市民時都能使用胡椒噴霧和催淚彈,還能祈求他們是有理性的嗎?所以,只能還撃。市民起出地面的磚塊以及撿拾玻璃樽,向警察投擲而去。結果,人數不多的警察節節敗退。就在此時,有警察向天鳴槍兩下示警。

到目前為止,從無線新聞的畫面當中可見,有兩名警員受傷。一名左邊面頰流血,疑是被市民以磚塊或玻璃碎片擊傷,另一名則是受傷倒地但未有昏迷或意識不清,未知何處受傷,只見他按著腰部。可能是因為如此,所以該名警員才鳴槍以保護同僚。但與此同時,我想起了早幾年的一單新聞,該報道指澳門有警員向天鳴槍示警,結果流彈擊中三百米外的一名市民。當時,有評論員指出這種情況不可能在香港發生,因為香港警方規定不能向天嗚槍,開槍就是有殺人的意圖。可是,這件在早幾年還是不可能在香港發生的事,在今天發生了。再者,該名警員更一度以槍指著反抗的市民。該名警員有何意圖,只有他本人才得知,但無容置疑的,在那一刻市民的生命危在旦夕。

接著,有救護車以及大批警員到場支援,場面一度被警方控制、形勢緩和。然而,有警員追趕市民,過程中甚至以警棍敲打市民的頭部。一名市民因而受傷倒地、頭破血流,甚至失去意識。記者企圖近距離拍攝更一度遭警員阻撓,有妨礙新聞自由之嫌。之後,形勢便再度緊張,有市民於荷里活中心對出燃燒垃圾筒和雜物,,火堆釋出大量黑煙,達十層樓之高。雖然,這不失為一阻擋警方前進之好辦法,但旺角樓宇密集,黑煙難以被風吹散之餘,更對樓上的居民構成生命的威脅,因此我不大贊成這種做法。現場一度傳出消防車的聲響,但疑似有市民向消防員作出攻擊,於是火堆沒有被撲熄。緊接著,有其他市民效法,在西洋菜南街多個十字路口設立火堆,同時間火堆數量達六個之多。及後,彌敦道有大批警員到場。市民於是在彌敦道與豉油街交界的行人隧道兩旁設立火堆以作防線。從火堆釋出的濃煙熏黑了兩旁商戶的鐵閘以及懸掛於半空的招牌,更有市民扯下商店懸掛的布一併燃燒。

雙方僵持不下,此時的我終於不敵睡意,只能祈求一覺醒來能夠回復成我們所愛的香港。到我數小時後醒來,警方已清場。現階段警方共拘捕47男7女,涉嫌襲警、拒捕及阻差辦公、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名。而雅虎新聞上,頭條寫著'梁振英將旺角衝突界定為暴亂',這是我們一早料到的。經過了這一晚,我一再肯定哪些才是報道真相的傳媒。無線?所謂的現場情況也只會一直重覆播放那名警員受傷倒地的畫面。很感激那些在現場為廣大網民冒著生命危險不顧安危直播真相的記者,辛苦你們了。當真有<<明報>>記者被警員當作市民來打,即便已講明是記者。在此,希望所有受傷的市民、記者都能早日康復。此外,除了記者以外,還有消防員及清掃街道的工人被無辜地牽涉在內,感謝你們的無私奉獻。最後,為到我自己的膽小怯懦而致上歉意,或許到了有天我卸下了現在的包袱便能無懼的一同站出來發聲。但願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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